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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人员对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惊醒勘验或者检查的职权

摘要

检察人员对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惊醒勘验或者检查的职权:检察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应当进行勘验或者检查。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指派检察技术人员或者聘请其它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检察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勘验、检查。――――《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16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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