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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事会在检查中遇到紧急情况可直接向国务院报告的职权

摘要

监事会在检查中遇到紧急情况可直接向国务院报告的职权:监事会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企业经营行为有可能危及国有资产安全、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或者侵害国有资产所有者权益以及监事会认为应当立即报告的其他紧急情况,应当及时向监事会管理机构提出专项报告,也可以直接向国务院报告。  监事会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同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部等有关部门的联系,相互通报有关情况。――――――《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第1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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