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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

摘要

 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是指指挥人员在战场上明知友邻部队处境危急请求救援,能救援而不救援,致使友邻部队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429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对指挥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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