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dition of Impossibility,指以客观成就不能的事实为内容的
条件。所谓不能既包括
法律上的不能,也包括事实上的不能。所谓法律上的不能指不法,所谓事实上的不能,指社会观念上的不能。不能须于
法律行为当时为不能,如为法律
行为时其可能与否尚不确定,嗣后始确定不能,则不属于条件不能,而属于条件的不成就。反之,如果在法律行为当时属于不能,嗣后因其他原因成为可能,仍然属于条件不能。如果
当事人知道现在不能而以将来可能为条件,也不是条件不能。以不能条件为停止条件的,其法律行为应为无效;以不能条件为
解除条件的,其法律行为
视为未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