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vernment Bond,指政府发行的用以弥补
国库收支差额的一种
债券。国库券一般有以下特征:(1)国库券在性质上与一般公债券相同,只是国库券的
期限一般在一年以内,比一般的公债券期限较短;(2)国库券以国库的收入
担保偿还,是所有债券中最为安全的一种;(3)国库券的利息一般比别的债券为低;(4)发行国库券的目的一般是弥补财政赤字。中国于1981年开始发行国库券,目的是为了调整和稳定经济,适当集中各方面的财力,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发行国库券的最初几年,国库券不得流通。1988年,中国人民银行在七城市试办国库券转让业务。1989年的国库券条例规定国库券可以转让,可以在银行抵押贷款,但不得
作为货币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