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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业协会

摘要

Association of Securities Companies,指由证券公司及其他证券从业者作为会员组成的,以实行行业性自律管理为目的的社会团体法人组织。根据中国《证券法》的规定,在国家证券发行、交易活动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的前提下,依法设立证券业协会,实行自律性管理。《证券法》对证券公司实行强制入会制度,即证券公司都应当加入证券业协会。证券业协会的权力机构为由全体会员组成的会员大会。证券业协会设理事会,理事会成员依章程的规定由选举产生。证券业协会的章程由会员大会制定,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证券业协会履行下列职责:(1)协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教育和组织会员执行证券法律行政法规;(2)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反映会员的建议和要求;(3)收集整理证券信息,为会员提供服务;(4)制定会员应遵守的规则,组织会员单位的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展会员间的业务交流;(5)对会员之间、会员与客户之间发生的纠纷进行调解;(6)组织会员就证券业的发展、运作及有关内容进行研究;(7)监督、检查会员行为,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协会章程的,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8)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赋予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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