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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摘要

   股份有限公司的绝对记载事项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设立方式;

  (4)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5)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6)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7)公司法定代表人;

  (8)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9)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10)公司的解散事由和清算办法;

  (11)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12)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从公司法的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法律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法定记载事项采取较为宽松盼规则;而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法定记载事项则采取较为严格的规则,要求记载的事项较多。这是由股份有限公司的资合性质和开放性所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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