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价补偿,是指拆迁人以支付货币的方式,赔偿被拆迁人因拆除房屋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作价补偿的标准,按照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的重置
作价补偿,是指拆迁人以支付货币的方式,赔偿被拆迁人因拆除房屋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作价补偿的标准,按照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计算,即以重新建造被拆迁房屋的造价,结合该房屋的新旧程度核算出该房屋的价值,并以此作为补偿的标准。
新《拆迁管理条例》中的“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产权房屋与被拆迁房屋进行调换产权,并按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结算调换差价的行为
以易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被拆迁人失去了被拆迁房屋的产权,调换之后拥有调换房屋的产权。产权调换是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方式之一,其特点是以实物形态来体现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补偿。无论是居住房屋还是非居住房屋均可采用产权调换的方法,但排除了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