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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淮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淮南市物业管理规定》的决定

摘要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淮南市物业管理规定》的决定


  (2011年4月14日淮南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2011年6月24日安徽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

  淮南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废止《淮南市物业管理规定》。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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