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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

摘要

 根据《社会保障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分为三个档次:(1)累积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五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2)累计时间满五年不足十年的,最长领取1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3)累计缴费时间十年以上的,最长能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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