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特殊营养食品,是指通过改变食品的天然营养素的成分和含量比例,以适应某些特殊人群营养需要的食品,主要包括婴幼儿食品、营养强化食品、调整营养素的食品(如低糖食品、低钠食品、低谷蛋白食品)。
生产厂家和销售商在生产和销售特殊营养食品时,不仅必须严格执行《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 7718-94),而且必须遵循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另一个强制性国家标准《特殊营养食品标签》(GB 13432-92)。
消费者在购买特殊营养食品时,除要求这类食品上的标签具有普通预包装食品的标签内容外,还要特别注意是否标明了热量和营养素。
热量是指每100g或100ml特殊营养食品的热量以及每份建议食用的定量食品中的热量。营养素是指构成食品成分的物质,用来保持人体的正常代谢,也是用每100g或100ml特殊营养食品中营养素的含量以及每份建议食用的定量食品中相应的含量来表明。热量和营养素通常分为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矿物质和维生素五大类。
此外,在特殊营养食品标签上不得标注以下内容:
(1)对某种疾病有“预防”或“治疗”作用;
(2)“返老还童”、“延年益寿”、“白发变黑”、“齿落更生”、“抗癌治癌”或其他类似用语;
(3)“祖传秘方”、“滋补食品”、“健美食品”、“宫廷食品”或其他类似用语;
(4)在食品名称前后,冠以药物名称或以药物图形、名称暗示疗效、保健或其他类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