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搜索 热门搜索: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找律师
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词条
上一篇担保信托作用下一篇一般产假规定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法帮网律师。 咨询法帮网律师 本词条对我有帮助0
相关法律知识: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
标签: 暂无标签
收藏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