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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有限公司,注册号:—— ,于 2016年1月20日经股东会决议终止营业、注销,现已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由 、 等人组成,请有关债权人于见报之日起90天内到我公司清算组中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地址: 上海 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一六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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