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是指专利代理机构以受委托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的范围内,办理专利申请或其他专利事务。专利代理机构承办如下业务:(1)为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提供有关专利申请、授予专利权的条件等方面的咨询,提出必要的意见或建议;(2)代写专利申请文件,办理申请专利、请求实质审查或专利复审等有关事务;(3)请求有关撤销专利权或宣告专利权无效的事务;(4)办理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转让以及专利实施许可等有关事务;(5)接受聘请,指派专利代理人担任专利顾问;(6)办理其他有关事务。
涉外专利事务是专门专利代理机构从事的一项重要工作。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时,应当委托中国国务院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将其在国内完成的发明创造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首先向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并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委托国务院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