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前,申请入应根据所购房产价格和自己的收入状况,计算一下自己的贷款数额和还款期限。按照规定,申请人的贷款额不能超过房产价格的70%,且最高贷款额为30万元。贷款最长期限为 25年。
(二)申请必须取得一种贷款担保,这是为了保证贷款安全回笼。担保方式主要有四种:
1、由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财产抵押加第三人保证担保;
2、财产抵押担保加购房综合保险;
3、财产抵押担保;
4、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向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报《个人住房担保委托借款申请表》,并提供必要的审核材料。这些材料包括:
1、有效居留证明;
2、购买住房的合同或意向书等有关证明文件;
3、借款人所在单位同意贷款的信函;
4、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初审。管理部门对材料进行初审,核定贷款额度和期限,对贷款的担保方式也加以确定。
(五)调查。管理部门对申请进行调查,并提出调查意向。若是需进行抵押物审核评估的,还须由评估机构进行审核。
(六)签订合同。审批合格后,资料管理中心即与银行签订委托合同,并由资料管理中心签发委托贷款通知单。此外,贷款银行与借款人之间还需签订一系列的合同。这包括:
1、如是抵押加保证担保的,需订立抵押合同和保证合同;
2、如采取抵押担保同时购买购房综合保险的,须订上抵押合同和保险合同。
(七)划拨贷款。借款合同生效后,由管理中心将资金划入委托贷款基金户,再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