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法帮网法律百科> >不得上市出售房屋范围 >不得上市出售房屋范围

  不得上市出售房屋范围

摘要

 据有关规定,已取得合法产权证书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可上市交易,但不是所有的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都可以,千万不要只贪图便宜而买卖法律规定不得上市出售的房屋,这种房子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以低于房改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而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价款的;

  2.住房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控制标准,或者违反规定利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且超标部分未按照规定退回或者补足房价款及装修费用的;

  3.处于籍冻结地区并已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

  4.产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

  5.已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

  6.上市出售后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

  7.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8.法律、法规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不宜出售的。

附件列表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词条

上一篇购买二手房环节下一篇购买二手房步骤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法帮网律师。
咨询法帮网律师
0


发表评论(0)

收藏到:

更多

词条信息

rexinren
rexinren
超级管理员
词条创建者 发短消息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