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法帮网法律百科> >安置房过户办理依据 >安置房过户办理依据

  安置房过户办理依据

摘要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正文:

审查内容:

(一)、审查是否有司法查封;

(二)、审查是否设定抵押;

(三)、审查是否要件齐全。

先给该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然后才可以进行过户,办理房产证的条件是

房产住满5年。办理房产证后可以按照正常的流程进行过户,流程如下:

先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可买到),在合同里面都写明你们双方的约定,比如怎么付款,分几次付款,一般都是签了买卖合同首付给他3成,然后去房地产交易中心过户,过户当日付6成,等你拿到产证后给他最后的1成。过户的手续不复杂,只要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税费缴纳凭证、合同还有房产证,就可以去过户了。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一定都要到场,要签字的,如一方不去的话要去公证处作委。一次性付款就是在时间上比贷款要快1个月,其他无分别,总的时间是,签好合同当天就可以去过户(带齐资料),过户好后20个工作日拿到新的产证,其他再交接一下水电费就可以了。

附件列表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词条

上一篇安置房过户收费标准下一篇安置房过户需要费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法帮网律师。
咨询法帮网律师
0


发表评论(0)

收藏到:

更多

词条信息

rexinren
rexinren
超级管理员
词条创建者 发短消息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