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规定费用扣除额的,其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
(一) 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12=商数(按照商数查找相应的适用税率A和速算扣除数A)
(二)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A-速算扣除数A。
例:某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为24000元。
1、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的商数2000,查找相应的适用税率为10%和速算扣除数为105;
2、 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24000×10%-105=2295元。
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每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全月应纳税额不超过1500元的,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0;
2、全月应纳税额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105元;
3、全月应纳税额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555元;
4、全月应纳税额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1005元;
5、全月应纳税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2755元;
6、全月应纳税额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速算扣除数5505元;
7、全月应纳税额超过80000的部分,税率为45%。速算扣除数13505元。
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的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叁仟元伍佰元后(外籍人员按肆仟捌佰元)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