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票的特征。
(1)本票是
票据的一种,具有一切票据所
共有的性质,是无因
证券、
设权证券、
文义证券、
要式证券、金钱
债权证券、流通证券等;
(2)本票是
自付证券,它是由
出票人自己对收款人支付并承担绝对
付款责任的票据。这是本票和
汇票、
支票最重要的区别。在本票
法律关系中,基本
当事人只有
出票人和收款人,
债权债务关系相对简单。
(3)无须
承兑。本票在很多方面可以适用汇票
法律制度。但是由于本票是由出票人
本人承担付款责任,无须委托他人付款,所以,本票无须承兑就能
保证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