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法帮网法律百科> >本票的特征

  本票的特征

摘要

 本票的特征。

(1)本票是票据的一种,具有一切票据所共有的性质,是无因证券设权证券文义证券要式证券、金钱债权证券、流通证券等;
(2)本票是自付证券,它是由出票人自己对收款人支付并承担绝对付款责任的票据。这是本票和汇票支票最重要的区别。在本票法律关系中,基本当事人只有出票人和收款人,债权债务关系相对简单。
(3)无须承兑。本票在很多方面可以适用汇票法律制度。但是由于本票是由出票人本人承担付款责任,无须委托他人付款,所以,本票无须承兑就能保证付款。

附件列表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词条

上一篇汇票的追索权下一篇出票人资格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法帮网律师。
咨询法帮网律师
0


发表评论(0)

收藏到:

更多

词条信息

rexinren
rexinren
超级管理员
词条创建者 发短消息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