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humanity,灭绝人道的
犯罪行为。中国古代
法律中的
十恶之五。唐时人认为,杀死一家三人,而被杀者又不是应判
死刑的,或用肢解方法杀死人,都是“弃绝人理”;用造畜蛊毒方法使魔鬼迷人致死的则是“逆其正节”。这些都是凶忍残贼,背违正道的
行为,故曰不道。唐律规定杀一家非死罪三人及肢解人者,皆斩,妻子流二千里。造畜蛊毒及教令者绞,造畜
同居家口,虽不知情,及里正知而不纠者,皆流三千里。造畜者虽遇赦,连同居家口,及教令人亦流三千里。明清律更严峻,凡杀一家非死罪三人及肢解人者,
凌迟处死,
财产断付死者家属,妻子流二千里,
从犯斩。凡“采生折割人”(折割人的肢体)者,凌迟处死,财产断付死者家属,妻子及同居家口,虽不知情,并流二千里安置,从犯斩。若已行而未曾伤人者亦斩,妻子流二千里。从犯杖一百,流三千里。里长知而不举者,杖一百,不知者不坐。凡造畜蛊毒堪以杀人及教令者斩,造意者财产入官,妻子及同居家口,虽不知情,并流二千里安置。若里长知而不举者各杖一百,不知者不坐。清律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