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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党附益

摘要

  阿党附益是汉代的主要罪名之一。“阿党”指“诸侯有罪,傅相不举奏,为阿党”。“附益”指中央朝臣外附诸侯。阿党附益诸侯王对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造成极大的威胁,所以都处以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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