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法帮网法律百科> >国有金融机构监事会指导金融内部审计、稽查、监察的职权

  国有金融机构监事会指导金融内部审计、稽查、监察的职权

摘要

国有金融机构监事会指导金融内部审计、稽查、监察的职权:监事会指导国有金融机构的内部审计、稽核、监察等内部监督部门的工作,国有金融机构内部监督部门应当协助监事会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暂行条例》第8条第9条

附件列表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词条

上一篇国有金融机构监事会开展工作采取法定形式的职权下一篇国有金融机构监事会检查的职权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法帮网律师。
咨询法帮网律师
0


发表评论(0)

收藏到:

更多

词条信息

法帮网
法帮网
超级管理员
词条创建者 发短消息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