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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价证券诈骗罪概念

摘要

   有价证券诈骗罪,是指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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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编辑本段


  有价证券诈骗罪,是指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

  

简介编辑本段


  一、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有价证券诈骗罪 二、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通常具有牟利的目的。

  三、有价证券是指以货币价值表示的财产权利凭证,可作为使用工具或获得财产权利和资本收益的凭证。这里的有价证券仅指国家发行的有价证券,不包括企业发行的股票、债券和金融票据。

  四、本罪是新设立的罪名,1979年《刑法》以诈骗罪概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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