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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监管失职罪

摘要

 环境监管失职罪,是指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408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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