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dicial Supervision,狭义的
司法监督是指
司法机关对
法的实施过程中的
违法犯罪行为和自身系统中的执法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的监察、督导(如上级司法机关对下级司法机关的监督、各司法机关的自我监督等)。广义的司法监督是指监督主体对司法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的监察、督导。在中国,其监督的主体包括
国家权力机关、中国共产党和各
民主党派、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种社会团体、社会舆论和
公民个人,以及司法机关对自身系统的监督。其监督的客体仅限于司法机关及其人员的司法活动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