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eak the Law,违反
法律,不履行法定的
作为或
不作为义务。广义上,违法指违反一切有效的法律,包括违反
刑法即
犯罪;狭义上,违法一般指违反刑法以外法律的
行为,不包括犯罪。违法只能是行为,不能是思想。这是
法治社会违法概念与专制社会违法概念的根本区别所在。违法只能是主体的行为(包括积极的作为或消极的不作为)不为法律所允许,单纯的思想活动,即未见诸外在行为的思想并不构成违法。因为人的思想如果不通过行为表现出来就不会对社会产生影响,也就不会产生
社会危害性。更重要的是,人的思想是难以认定的,没有客观
标准。以思想作为违法来追究,必然要导致执法、
司法机关对所谓“思想犯”滥用
权力。法律不以思想为规范对象,
思想自由是人的
基本权利。人类与动物的根本区别在于人有思想能力,而动物没有。如果没有思想
自由,人类的发展就不可能实现。因此,确保思想自由不受侵犯,是法治社会的基本任务。如果以思想为
法律规范的对象,就必然会出现惩罚思想的现象。而凡是不以行为本身而以
当事人的思想方式作为主要标准的法律,无非是对非法行为的公开认可。因此,在
立法、执法和
司法工作中,必须严格区分思想与行为的界限,防止出现以思想为惩戒对象的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