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klas Luhmann,1927—,德国
法学家,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欧洲最有影响的
法律社会学家之一,主要著作是《社会系统》(1984年)、《
社会制度的科学》(1990年)等。
作为一个社会学家,卢曼在欧洲享有很高的声誉。他主张,一种普遍的社会制度理论应该能够解释包括特定制度在内的一切社会因素。作为一个法律社会学家,卢曼认为,
法律制度属于整个的社会制度中间的一个环节。法律实际上就是关于可能发生的冲突的规则。法律的目的不是避免冲突和纠纷,而是避免暴力解决纠纷,并且为可能出现的冲突预先安排好交往(对话)形式。卢曼指出,对于人们的
行为,法律自己有两个评价
标准,一个是合法与非法;另一个是禁止与允许。不过,法律的功能绝不是尽可能地扩大允许行为的范围,或者尽可能限制非法行为的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