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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前监督

摘要

Antecedent Supervision,即指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为了预防行政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防患于未然,在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行为之前进行监督与检查的一种方式。例如,下级行政机关的某些决定、指示,要经上级机关审查批准才能发布、生效。事前监督检查一般是通过列席行政机关有关会议,调查研究,调阅执法工作准备、计划、方案及条件等文件材料,听取汇报等方法,对行政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实施的事前监督检查。事前监督检查的特点是实施于相对方某一行为完成之前,如事先登记、注册、申报情况等。一般来说,事前监督的作用在于防患于未然,防止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事前监督大多针对行政机关的抽象行政行为,例如国家权力机关通过授权法限制行政立法的范围、内容和程序,审查和批准国家和地方预算、国家和地方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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