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terior Administration,相对于
外部行政而言的一个概念。任何一个
行政主体(依法从事
行政管理的机关、机构或组织)要对社会实施行政管理,首先要做好自身的管理。各行政主体对其组织内部的人员、
行为和财物所实施的行政管理,便是内部行政。换句话说,内部行政就是内部行政主体的
行政行为。例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对政府机关中的后勤工作的管理;政府办公厅对政府各职能机构进行工作上的协调;学校对内部教职员工和学生的管理,等等。 内部行政同样是
国家行政的一部分。内部行政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外部行政的效果。内部行政由内部行政主体进行,而且有自身的内容、形式、程序和规则,这些自身的规则有许多并不适用于外部行政,如行政
处分专属于内部行政,在外部行政领域不能适用。因此,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内部行政都不能与外部行政相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