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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办事机构

摘要

Administrative Bodies of the State Council,指中央人民政府系统内协助行政首长(国务院总理)办理专门事项的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属于政府内部的组织机构,一般没有独立的行政管理权,在名称上也都冠以所属政府的名称,并通常称为国务院办公室,如国务院外事办公室、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国务院港澳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务院特区办公室等。每个办事机构一般设负责人2至5人。国务院办事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就某一方面的事务负责搜集情况、调查研究、政策分析、提供建议、组织联系、办理手续以及承办上级交办的有关事宜等。国务院办事机构直接对所属政府和首长负责,主要起助手作用,其规格一般与同级政府其他部门相当,但规模一般较小,组织层次也比较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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