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sortium of Underwrite,指由两个以上的
证券公司为共同承销一个发行人的
证券发行事务,而组成的业务合作组织。
证券承销团是一次性临时组织,是为一个发行人的一次
证券发行活动而组成的。组成承销团的目的在于分散证券承销
风险、规范证券承销
行为、确
保证券发行顺利。证券承销团的内部关系,由参加承销团的各个证券
公司自主约定;证券承销团与
证券发行人之间的关系,由主承销的证券公司代表承销团同证券发行人约定。中国《
证券法》规定,向社会
公开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承销团应当由主承销和参与承销的证券公司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