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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合管辖

摘要

Concurrent Jurisdiction,指将属于数个有管辖权法院管辖的同一案件合并于一个法院行使管辖权。有两种情况:(1)同一案件的地域管辖属于有管辖权的不同的数个同级法院管辖时,虽经一个法院受理,但经共同的直接上级法院裁定,也可以由另一个法院审判;(2)同一案件因事物管辖不同而属于有管辖权的数个法院管辖时,可以合并由上一级法院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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