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ing Language,
国际会议或
国际组织的会议讨论、同声传译以及刊行一般文件所
使用的语言。在
联合国,1945年旧金山会议在规定中、英、法、俄、西班牙文为正式语言的同时,还规定英文和法文为工作语言。1946年2月1日
联合国大会第一届会议通过决议,除
国际法院外,在联合国所有机构都以上述五种文字为正式语言,英文和法文为工作语言。用正式语言发表演说要译成两种工作语言,用一种工作语言发表的讲话要译成另一种工作语言。各国代表也可用别的语言演讲,但得负责提供两种工作语言中的一种译文,由
秘书处再译成另一种工作语言的文字。此外,还需提供以两种工作语言作出的比其他语言更完整的文件。1948年、1968年和1973年联大先后通过决议,分别将西班牙文、俄文和中文列为大会和安理会的工作语言。1973年的决议还将阿拉伯文
作为大会及主要委员会的正式语言和工作语言。每个联大代表座位上,都有以上六种语言的同声传译装置。在大会用一种语言讲话,被同声传译成其他五种语言。但大会与主要委员会的文件、报告与记录等,实际上一般以英文为主,只有重要的才被译成其他工作语言。会
外交换意见和一般交往,使用最普遍的也是英语。至于区域性国际会议或国际组织的工作语言,有的规定一种语言为正式语言和工作语言,如
阿拉伯国家联盟只使用阿拉伯文;有的包括全体成员国的语言和其他语言,如
非洲统一组织的工作语言为非洲语言(如有可能)和英、法文;有的则确定某一成员国的语言,如原经济互助委员会以俄语为工作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