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undary Lake,指分隔两个或两个以上
国家领土的湖泊。通常是由沿岸国缔结条约,根据公平划分和中心线划分的原则将湖泊划分给各沿岸国。有时为避免一国的
岛屿成为飞地而修改中心线。但有些界湖,如里海,则从未划定中心线,沿岸国的船只都可在整个水域中航行。非洲的若干界湖,在殖民时期缔结的条约中曾被规定以湖的一岸为界,后经过签订新条约,其中大多数已改在水中划界,但位于马拉维和坦桑尼亚间的尼亚萨湖(Lake Nyasa),又称马拉维湖(Lake Malawi)仍按1890年英德
协定的界线划在坦桑尼亚一边的湖岸上。还有些界湖,则不用中间线而采用天文学直线来划界。例如,非洲的维多利亚湖采用天文学直线为沿岸三国划界,某些地方避开湖中岛屿而划弯曲的线。在乍得湖,则不考虑湖中岛屿而
使用未经修改的天文学直线来划分四个沿岸国的水域。关于开发和利用界湖以及湖泊的
治安和防止污染等事务,一般由沿岸国
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