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或军事通信,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破坏,即毁灭和损坏,是指使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全部或部分地丧失其正常功能。 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破坏[阅读全文]
摘要: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防建设秩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设备和器材是重要的国防资产,是部队战斗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防建设的重要内容。 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防建设秩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阅读全文]
摘要:本罪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五)》[1] 新设的罪名。根据该修正案第三条规霤定,过失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立案追究。 立案标准 本[阅读全文]
摘要:与破坏交通设施罪界限 他们在犯罪的主体、对象、犯罪的手段、犯罪的故意等方面有相同之处。其主要区别在于:(1)本罪属于危害军事利益的犯罪,而后几种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2)本罪破坏的对象只限于军[阅读全文]
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69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破坏重要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阅读全文]
摘要: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防建设体现的国防利益。犯罪对象是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 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防建设体现的国防利益。犯罪对象是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武器装备是指武装部队用于实施[阅读全文]
摘要: 构成本罪,必须“造成严重后果”。所谓“造成严重后果”,主要是指因阻碍武装部队的军事行动而导致战斗、战役失利;由于阻碍行为贻误了战机,严重影响部队完成重要任务;由于阻碍加大了部队作战人员的[阅读全文]
摘要:根据刑法第368条第2款的规定,行为人故意阻碍武装部队的军事行动,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立案。 处罚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阅读全文]
摘要:行为人实施阻碍军事行动的方法,可以采用放火、决水、爆炸、投毒,破坏交通工具、破坏交通设施,破坏通讯设备,侵入国防建设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冲击军事机关,抢夺、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杀人、伤害、绑架[阅读全文]
摘要: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军事行动。军事行动,是指为达到一定政治目的而有组织地使用武装力量的活动。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武装部队的军事行动。1997年3月14日颁布的《国防法》第2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阅读全文]
摘要: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军人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相关说明 一、所谓“暴力”,是指对军人的身体实行强制或者打击,如殴打、捆绑等;所谓“威胁方法”,是指以杀害、伤害、毁坏财产、揭[阅读全文]
摘要: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要注意两点:一是要看行为入主观上有无故意阻挠军人执行职务的目的。 罪与非罪 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要注意两点:一是要看行为入主观上有无故意阻挠军人执行职务的目的。如果属于对军人发[阅读全文]
摘要:根据刑法第368条第1款的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军人依法执行军事职务的,应当立案。 刑法条文 第三百六十八条第一款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军人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阅读全文]
摘要: 1.侵犯的客体是军人依法执行职务的权利。军人担负着捍卫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使命,阻碍军人依法执行职务,是对军人职责的侵犯,最终会导致军人的职务无法行使,国家安全和社[阅读全文]
摘要: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军人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危害国防利益罪 第三百六十八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军人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阅读全文]
摘要: 根据刑法的规定,危害国防利益罪按其所侵害的直接客体的不同,分为五个方面的犯罪,即:危害国防安全方面的犯罪,危害军队作战利益方面的犯罪,危害军队战斗力方面的犯罪,危害战争动员秩序和兵役制度[阅读全文]
摘要:这类犯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国防利益。这是此类犯罪所具有的最本质的特征。 相关规定 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将危害国防[阅读全文]
摘要:聚众淫乱罪是指行为人聚集男女多人进行集体淫乱的行为。由于聚众淫乱也可以出现于公开场合,而本罪在客观形式上也可以表现为男女多人公然在一起进行性交展示等淫乱活动,且两罪都具有组织性质,因而具有形式上的相[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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