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退伙,又称任意退伙、声明退伙,是指合伙人基于自愿的意思表示而退伙。
自愿退伙的形式,可以分为协议退伙和通知退伙两种。
关于协议退伙,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合伙人违反上述规定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关于通知退伙,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违反上述规定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