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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法律规定的犯罪的职权

摘要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法律规定的犯罪的职权: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规则第八条所规定的犯罪由本院管辖报案、控告、举报和犯罪嫌疑人自首。对于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有关犯罪的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也应当接受。----《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二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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