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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事会以特定的方式进行检查监督的职权

摘要

监事会以特定的方式进行检查监督的职权:   (一)听取企业负责人有关财务、资产状况和经营管理情况的汇报,在企业召开与监督检查事项有关的会议;  (二)查阅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财务会计资料以及与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其他资料;  (三)核查企业的财务、资产状况,向职工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必要时要求企业负责人作出说明;  (四)向财政、工商、税务、审计海关等有关部门和银行调查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情况。  监事会主席根据监督检查的需要,可以列席或者委派监事会其他成员列席企业有关会议。――――――《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第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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