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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后直接抚养权的变更

摘要

 在离婚以后,父母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变更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一方也可以单独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抚养关系,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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