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作品的着作权人
(一)合作作品的概念
合作作品,是指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其构成要件是:
1.作者为两人或两人以上;
2.作者之间有共同创作的主观合意。合意,是指作者之间有共同创作的意图,既可表现为“明示约定:,也可表现为“默示推定”;
3.有共同创作作品的行为,即各方都为作
品的完成作出了直接的、实质性的贡献。
(二)合作作品著作权的归属及行使
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如果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如共同创作的小说、绘画等,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人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
如果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如歌曲,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