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蓝印户口,是一种介于正式户口与暂住户口之间的户籍,因公安机关加盖的蓝色印章,而被称之为蓝印户口。2000年之后,蓝印户口在各地逐步被叫停,渐渐退出历史舞台。
持蓝印户口者,在入托、入园和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申领营业执照、安装煤气和电话等方面享受本市常住户口的优惠待遇。
蓝印户口人员在入托、入园,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教育、计划生育、医疗卫生、就业、申领营业执照等方面享受当地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人员同等待遇。蓝印户口的时限为7年。
如无违法犯罪被劳动教养或判处刑罚、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满2年后,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市公安机关批准,转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
一、申请蓝印户口的条件
(一)被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聘用,具有良好的暂住户口记录、专业与岗位对口,年龄在45周岁以下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蓝印户口。
(二)符合产业政策的新注册投资企业、社会福利性企业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按有形资产或实际投资额计算,每投资100万元,可以为本企业(项目)的管理骨干、生产技术骨干申请一个蓝印户口指标。
(三)在私营或个体工商连续三年在每一个会计年度内纳税10万元以上,业主或户主可申请一个蓝印户口。申请者的年龄在须40周岁以下并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固定居所。
二、申请蓝印户口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身份证及户口薄复印件(查验原件);
(二)历年在领取的暂住证复印件(查验原件),职工身份的需出具劳动手册复印件(查验原件),干部身份的需出具市、区人才服务中心签订的聘用干部协议书复印件(查验原件);
(三)毕业证书、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查验原件)或有原单位所在地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职务证明;
(四)与聘用单位签定的聘用合同复印件(查验原件);
(五)原工作单位所在地人事、劳动部门同意受聘的让明或出具的辞职、辞工、待业证明;
(六)经街道办、镇以上计划行育部门核验的末婚或计划生育证明复印(查验原件);
(七)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或末被劳动教养的证明;
(八)申请人的配偶在有常住户口或蓝印户口的,需提交结婚证和配偶一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查验原件);申请人本人或配偶有深圳经济特区购有商品房的,需提交房款凭证复印件(查验原件);按有形资产或实承投资额申请蓝印户口指标的,需提交本市法定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私营业主或个体工商户申请蓝印户口需提交本市税务部门出具的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缴纳税款的凭证及工商局出具的注册资金证明复印件(查验原件)。
三、申办程序
(一)领取并按在求填写蓝印户口申请表和深圳市蓝印户口干部职工资格审查表后连同需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送聘用单位人呈部门核收。
(二)聘用单位根据申请人进入前的干部、工人、无业等不同身份和本单位的市属、区属性质将申请资料分别送市、区人事、劳动、公安部门受理审核(有人事调配权的计划单位工人的申请资料由下属单位送计划单列单位人事理审核);
(三)市、区人事、劳动、公安部门或计划单列单位受理审核申请资料后,及时电脑储存,并按照市联审办确定的时间和市政府公布的蓝印户口入评分细则运用电脑评分排序。评分排序情况予以张榜公布。
(四)市、区联审办根据政府下达的入蓝印户口指标和评分排序情况进行联合审批、确定入户名单。审批结果公布于众,接受群众监督。
(五)被批准入户者,凭受理申请的人事、劳动或公安部门开具的缴款通知书到财政增容费征收点缴纳城市增容费。
(六)持缴纳城市增容费收据和在经人事、劳动部门或计划单列单位人事部门审批盖印的蓝印户口申请表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领取蓝印户口簿和蓝印户口人员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