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法帮网法律百科> >破坏军婚罪区分 >破坏军婚罪区分

  破坏军婚罪区分

摘要

   若是明知对方有配偶并与其结婚,或未进行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同时构成重婚罪。想象竞合从一重处理。

目录

与重婚罪的对比编辑本段


  若是明知对方有配偶并与其结婚,或未进行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同时构成重婚罪。想象竞合从一重处理。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不知而与之结婚或者同居的,不构成重婚罪。

与强奸罪的对比编辑本段


  若是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以强奸罪论处。本条款是强奸罪的特殊条款,属于注意条款而非法律拟制。依据平等原则,同样的法益受到同样的保护,仅当对现役军人妻子的奸淫行为行为达到触犯强奸罪的程度时, 才成立强奸罪,而未赋予现役军人妻子性自主权利的额外保护。

附件列表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词条

上一篇破坏军婚罪构成下一篇破坏军婚罪法律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法帮网律师。
咨询法帮网律师
0


发表评论(0)

收藏到:

更多

词条信息

rexinren
rexinren
超级管理员
词条创建者 发短消息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