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法帮网法律百科> >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处罚 >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处罚

  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处罚

摘要

《邮政法》第三十九条 邮政工作人员拒不办理依法应当办理的邮政业务的,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的,给予行政处分。
目录

处罚编辑本段

根据刑法第304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相关法律编辑本段


《邮政法》第三十九条 邮政工作人员拒不办理依法应当办理的邮政业务的,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的,给予行政处分。
邮政工作人员玩 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列表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词条

上一篇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要件下一篇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认定标准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法帮网律师。
咨询法帮网律师
0


发表评论(0)

收藏到:

更多

词条信息

rexinren
rexinren
超级管理员
词条创建者 发短消息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