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动越狱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犯罪分子,以有组织或者聚众的形式集体使用暴力手段强行越狱的行为。
一、本罪与组织越狱罪的区别,仅在于犯罪形式上,是否采用“暴力”。有时越狱不成采用暴力脱逃,则转变为本罪。
二、本罪1979年刑法规定其要有“反革命目的”,现刑法不要求有危害国家安全的目的,侵犯的是司法机关的监管秩序。
暴动越狱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犯罪分子,以有组织或者聚众的形式集体使用暴力手段强行越狱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监管场所的正常监管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有组织或者聚众的形式集体使用暴力手段强行越狱的行为;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依法被关押的犯罪分子,包括已决犯和未决犯;主观方面是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