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法帮网法律百科> >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相关说明 >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相关说明

  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相关说明

摘要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作了修改,单独规定了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目录

相关说明编辑本段


一、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出入国(边)境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运送,既可以是用车、船等交通工具将偷越国(边)境的人运到一定地点以便于他人偷越国(边)境,也可以是亲自带领他人通过隐蔽的路线出入国(边)境。主观方面是故意。
二、本罪是1979年刑法原有罪名。1979年《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原规定了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为选择性罪名。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的补充规定》第四条对1979年《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作了修改,单独规定了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新刑法将原《补充规定》第四条第三款对“被运送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判处死刑”,修改为依照数罪并罚规定处罚,其余同原《补充规定》第四条。

含义编辑本段


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是我国法律认定的一个罪名,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是指违反出入国(边)境管理法规,非法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就构成了该罪名,有严格的罪名认定和处罚标准。

附件列表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词条

上一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处罚下一篇破坏界碑、界桩罪构成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法帮网律师。
咨询法帮网律师
0


发表评论(0)

收藏到:

更多

词条信息

rexinren
rexinren
超级管理员
词条创建者 发短消息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