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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惩罚政策

摘要

对涉及林业保护和采伐方面的管理,要严把审批关。在调查设计时,要深入实地搞调查,进行精确设计,使采伐者明确采伐的数量和范围,依法采伐。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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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群众的法制宣传工作编辑本段

要把保护森林、美化环境作为每个公民应尽义务来教育。通过广泛、深入地宣传贯彻《森林法》等有关法律及政策的精神,做到家喻户晓,并选择典型案件进行公开宣传,使他们知法、懂法、守法,并能自觉有效地预防各种犯罪。同时,通过深入宣传,进一步弘扬正气,积极鼓励群众与破坏森林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形成群防群治的社会氛围。

林业部门要加强管理编辑本段

特别是对涉及林业保护和采伐方面的管理,要严把审批关。在调查设计时,要深入实地搞调查,进行精确设计,使采伐者明确采伐的数量和范围,依法采伐,林业站要派人到现场监督采伐人依证采伐。检察机关要针对在办案中发现林业部门在办理采伐证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进行深入分析,查找原因,及时向林业部门提出检察建议,以堵塞漏洞,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犯罪。

规范木材的加工和销售编辑本段

清理整顿木材加工厂点,规范木材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环节的管理,避免木材加工厂以购买木材为名大量收购盗伐的林木,减少盗伐林木案件的发生,使林区的木材产、供、销等生产经营纳入规范化。
(四)依法加大惩治力度
面对盗伐滥伐林木案件日益上升的趋势,行政执法部门、司法机关在查处盗伐滥伐林木案件过程中,要不徇私情,秉公执法,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严格依法办事,做到快立、快捕、快诉、快判。对那些盗伐滥伐林木数量小,情节轻微,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要通过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来达到惩罚教育的效果。

加强基层组织对林木的监管编辑本段

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辖区内林木的监管,确保管护责任的落实。村级组织对辖区内的林木的监管负有直接责任,除了发挥村级组织的监管作用外,要通过聘用专职监管护林员,强化对林木特别是生态公益林的监督管理。护林员要切实负起管护责任,保证巡山天数,发现毁林行为要及时制止。

完善立法堵塞法律漏洞编辑本段

相关立法部门要依据司法实践中碰到的问题,广泛调查研究,完善立法:一是降低滥伐林木罪的立案认定标准(如5-10立方米);二是建议恢复盗伐滥伐林木罪适用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刑种,使之更有利于惩罚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的盗伐滥伐林木犯罪,使森林的生态效益真正在立法上有所体现;三是对盗伐滥伐林木罪的刑罚处罚都有并处罚金的规定,但没有说明罚金的用途,建议立法明确罚金列入财政专项资金,专门用于林业部门造林和保护森林;四是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分子,除依法判处徒刑外,要处予较重的罚金,使滥伐林木无利可图,对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除判处罚金外,还要规定其种植一定面积的林木,以弥补所造成的森林资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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