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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犯罪表现

摘要

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刑法第376条第2款),是指公民战时拒绝、逃避服役,情节严重的行为  。
目录

客观表现编辑本段

1、违反国家兵役法及相关规定;
2、战时拒绝服兵役;
3、战时逃避服兵役;
4、情节严重的行为。

犯罪主体编辑本段

具备服兵役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符合服兵役条件的,不构成本罪主体。

主观表现编辑本段

为故意,即行为人是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情形下拒绝或者逃避服兵役,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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