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运人的责任期间
海上旅客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
责任期间,是白
旅客登船时起至旅客离船时止的一段期间。
如果船未靠码头而客票票价包括接送费用的,旅客运输的责任期间还包括接送期间,即承运人经水路将旅客从岸上接到船上和从船上送到岸上的时间。
但是任何情况下,旅客在港站内、码头上或者在港口其他设施内的时间不应计入承运人的责任期间。
上述关于旅客的运送期间的规定适用于旅客自带的行李。旅客交运的其他行李,其运送期间自旅客将行李
交付给承运人或承运人的受雇人、
代理人时起至承运人或者承运人的受雇人、
代理人交还给旅客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