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iform Penal Code of the Later Zhou Dynasty,又称“显德刑统”。是中国五代后周的
法律汇编。周世宗柴荣显德四年(957年),以当时的律令格敕文辞古质,条目繁多,不宜采用,命张等人重定
刑书,于次年完成,共二十一卷。据《旧五代史·
刑法志》,其所编集者,用律为主;辞旨之有难解者,释以疏意;义理之有易了者,略其疏义。式令之有附近者,次之;格敕之有废置者,又次之。该说未尽者,别立新条于本条之下;其有文理深古、虑人疑惑者,别以朱字训释。至于朝廷之禁令,州县之常科,各以类分,悉令编附。这种方法延及后世,《
宋刑统》即以《大周刑统》为基础
改编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