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nprofessional Judge,无
法律资格或未受过法律培训的行使
司法职能的人员,或者同受过训练的
法官一同行使司法职能的人员。非职业法官在不同的
法律制度中有不同的行使司法职能的方式。现存的两种非职业法官的形式是:无法律资格人员独自行使或组成小组行使司法职能;无法律资格人员
作为陪审法官或者同一名或多名有法律资格的法官合作行使司法职能。前者主要是盛行于英美
法系国家的
陪审团制下的非职业法官形式。陪审团是一种独特的由非职业人员行使司法职能的形式。但陪审员只对
案件的事实进行
审理,法律适用问题则由法官负责。陪审员所行使的职能同严格意义上的职业法官不同。后者主要是盛行于
大陆法系国家的参审制下的非职业法官形式。它是指职业法官和非职业法官在民刑
混合的
法庭中负责事实的认定和法律的适用,共同评议并作出最后的裁判。